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陈勇合)为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海南交警开设主题教育“有信必复”专栏,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交管业务咨询。8月30日,海南交警针对近期群众关切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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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好,请问新能源车辆与非新能源车辆上牌所需要的税务材料有何区别?
答:目前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其中插电式新能源汽车除免征购置税外还免征车船税。
2.请问公司名下机动车已在万宁车管所完成上牌业务,现购车发票与原先金额有误,比实际金额低。故咨询应出具什么证明材料修改相关信息?后续材料不一致是否需要到车管所办理备案?如不去备案是否影响办理其他业务?
答: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对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为形式审查,不对其销售金额进行确认,无需到车辆管理所备案。对于车辆管理所办理其他机动车业务没有影响。
3.你好,请问公司车辆能不能像个人车辆一样通过app处理,公司的非营运车辆是否可以在app上绑定?
答: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需要明确此次违法行为的车辆驾驶人,并对违法行为人的驾驶证进行计分(视具体违法行为处罚规定而定)。公司作为企业单位无法满足计分要求,所以不能直接在APP上进行处理。如需在APP上处理违法,公司车辆可以由车辆实际驾驶人本人通过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车辆来绑定,然后在APP处理绑定之日之后的交通违法。
4.请问通过12123APP补领机动车号牌,不管是否有勾选临时号牌,都会先给予邮寄临时号牌?(用户表示没有勾选临时号牌,却收到短信显示“申请的临时号牌已邮寄”)
答:目前全国交管系统补牌的规定是必须先制作临时牌使用,与是否勾选临时牌无关。勾选临时号牌选项是给具备现场制作车辆号牌的车管所办理补换号牌业务时,可以视情况不勾选。
5.请问律师调取车主相关信息的方式或车辆所有人需要调取相关数据,如何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及需要对应哪些部门?
答:根据相关规定,律师可凭人民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律师事务所证明或介绍信、律师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查询涉案当事人车辆信息。车辆所有人可凭身份证明,查询本人名下车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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